一、润滑脂的代用原则
1.代用油的粘度应与原油相同或略高,代用油的粘度不得超过原油的粘度±25%为宜。一般情况,应优先选择黏度稍大的油品开展代用。
2、代用油的性能应与原用油的性能相近,尤其是高温代用油规定有足够强的闪点,较好的氧化安定性与油性,低温代用油应有充足低凝点,宽环境温度代用油应有较好的粘温性能;含有动植物油的复合油不可以用于循环或有明显氧化倾向的区域对极压润滑脂的摩擦副,代用油应具有相同或更高的极压性能。
3.尽量使用性能相近的同类油品或油品.添加类似物种的油。
4.高质量代替低质量,即采用高质量的油品代替,使设备润滑更加可靠。同时,还能延长使用期,经济上也划算。
5.在使用代用油时,还应考虑机器的环境和工作温度。对于专业主轴油运行温度变化较大的工业设备,代用油的粘度温度较好;对于低温机械,选择的代用油凝点小于运行温度10℃下列;但对于高温机械,应考虑代用油闪点较高,氧化稳定性也应符合应用规定。
二、润滑脂的混用原则
1、不同种类型号、不同生产商、新老油在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混用。
2、在以下前提下,油品可混用:
(1)同一厂家同类品质基本相近商品,或高品质油混入低品质油仍用于原使用的机械设备;
(2)同一厂家相同不同型号产品在需要调整油品的黏度等理化性能时可以混用;
(3)对于不同类型的专业车用油品,如果你知道两种混合油品不添加添加剂,或者其中一种不添加添加剂,或者两种油品都添加添加剂,但不能相互反应,一般可以混合,但对于高质量的油品,质量会降低。